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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优化及导则编制单位公开征选的公告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5-05-25 10:24

[摘要] 2012年,眉山市集中力量开展了城市“规划会战”,中心城区在《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指引下组织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实现了对《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远期到2030年建设用地全覆盖。

2012年,眉山市集中力量开展了城市“规划会战”,中心城区在《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指引下组织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实现了对《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远期到2030年建设用地全覆盖。

2014年9月,眉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50次会议要求组织对“规划会战”成果进行梳理完善、优化提升,研究天津市“一控规两导则”在眉山的本土化落实,形成符合眉山实际的指导意见,指导中心城区各类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实施等工作。经研究,并参照天津经验,眉山市拟在对“规划会战”的城市设计成果进行优化提升的基础上,编制《眉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导则》,形成符合眉山实际的“一控规一导则”体系,实现对城市规划建设的精细化管理。经眉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眉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以向公开规划方案征选的方式,确定眉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优化及导则编制的编制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眉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优化及导则编制》。

二、项目内容要求

规划研究范围为眉山市中心城区已编制控规和城市设计的区域,约107平方公里(含部分远期用地)。规划研究的主要内容有:

(一)城市设计优化提升。对现有的各片区城市设计成果进行认真梳理、重新审视,找出优势和不足,充分吸收《眉山建筑形态与文化传承专题研究》等成果,对原有城市设计进行修改完善,优化提升,协调整合,统一设计原则和控制要求。

(二)提炼形成城市设计导则。在整合优化提升的基础上,通过对自然环境、城市空间、街道、历史文化元素、建筑风貌等的研究,从城市总体、片区和具体地块三个层次对编制中心城区城市设计的基本要求进行归纳、提炼,提出城市空间轴线、廊道、节点、天际轮廓空间形态、建筑形态等的控制措施,比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做法,分具体地块(原则上对应控规地块)提出城市设计图则(诸如总体布局、高度梯次控制、小区开口、主色调、文化要求等),形成《眉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导则》。

(三)对控规进行优化调整。规划研究过程中,从提升城市形象、塑造城市特色的角度,对已编制的控规提出调整优化的建议,特别是在建和未建设的土地的规划控制措施,形成维护后的控规成果。

(四)对接“数字眉山”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本次城市设计要改变传统的图片格式,把城市设计成果(相关模块)建立在三维地理系统平台上,实现与平台上的规划管理等其他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便于在平台上与今后要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快捷、直观的比对、审视,提高成果的使用效率和实用性。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应为国内独立的法人实体;

(二)应具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不接受联合体;

(三)应具有类似地级市城市设计编制工作业绩;

(四)拟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工作业绩及经验;

(五)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征选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面向公开征选规划方案的方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一)在建设报、住建部网站等公共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眉山市城乡规划局收到报名材料后,组织专家根据报名单位的业绩、拟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力量和实绩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查,确定3家规划单位入围参加规划设计方案比选,同时选出2家备选单位,如入围的单位退出,则备选单位依次递补。未入围单位不参加规划方案比选。

(三)3家入围单位提交规划建议书和规划意向方案(深度由规划单位自行理解确定),同时提交规划编制经费报价。眉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评分细则在入围单位进场踏勘时领取)。专家委员会由3-5名规划设计行业知名权威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提出方案主要优缺点,排出推荐名次。

(四)将规划方案、专家委员会推荐名次和规划单位编制经费报价,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联席会议审议,综合考虑方案编制思路、专家评分、设计费报价等因素,确定2家拟中选单位。

(五)2家拟中选单位向眉山市城乡规划局进行二次报价。

(六)根据二次报价情况,市政府确定终中选单位,确定终规划编制费成交价

五、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方式

报名资料(企业情况、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预定项目负责人及配置人员情况、类似规划业绩〈包括规划编制单位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等)可采用直接送达或特快专递两种方式递交给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一)快递时间为2015年6月1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江乡路217号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城市规划科,杜先生收,邮政编码:620020,不予受理;

(二)直接送达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18:00前。

(三)报名资料装订成册,1式3份(1正本,2副本),采用A4胶装。装袋后密封,封口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六、进度安排

(一)2015年6月10日前,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3家入围规划单位和2家备选规划单位。其余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二)2015年6月20日前,3家规划单位,踏勘现场,收集资料。

(三)2015年7月30日前,提交规划建议书和规划意向方案(深度由规划单位自行理解确定),市城乡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排出推荐名次。

(四)2015年8月15日前,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会议审议,确定2家拟中选单位。

(五)2015年8月30日前,拟中选单位进行二次报价,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确定中标单位。

七、费用

(一)规划编制费

规划设计单位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2004年发布)、市场行情参考及设计单位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二)补助经费

对入围规划单位的未中选规划方案均给予一定的成本补助。经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联席会议和市政府审议确定终排名后,中选方案不再给予补助,第二名补助3万元,第三名补助2万元。规划建议书和规划意向方案经专家审定属明显敷衍的不给予补助。参加比选规划单位所有其他费用自理,补助费含税。规划单位应提供中国境内完税发票。

八、其他约定

所有递交的规划建议书和规划意向方案的产权归眉山市城乡规划局所有。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黄先生、杜先生,联系电话:028-38195949。

(二)传真:028-38195711(备注:转城市规划科杜先生收)。

(三)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江乡路217号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城市规划科,邮政编码:620020。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5月19日

眉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优化及导则编制单位公开征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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