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计划》。《计划》明确,到2020年,全省优良天数率比例达到84%以上,已达优良的持续稳定。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计划》。《计划》明确,到2020年,全省优良天数率比例达到84%以上,已达优良的持续稳定。
《计划》将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指标目标任务分为基本目标和奋斗目标。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约束性考核目标任务,全省“十三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指标目标任务为:到2020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6%以上。2015年已达标的5个市(州)持续稳定达标,未达标的16个市(州)PM2.5年均浓度应比2015年下降18%以上。
持续改善我省空气质量,目标不止于此。《计划》同时提出奋斗目标,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指标目标任务为:到2020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2015年已达标的5个市(州)持续稳定达标,未达标的16个市(州)PM2.5年均浓度应比2015年下降22.8%。
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也有新目标。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约束性考核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6%、16%和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不得少于11.2万吨、3.7万吨和5.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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