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5日。
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5日。
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及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来规范停车等措施引起了关注。
该《指导意见》对目前共享单车的部分争议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
①不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重要方式。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②将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运营企业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对用户在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
③禁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不准加装儿童座椅
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不得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
④电子围栏解决乱停放问题
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⑤用户资金安全要保障
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创新经营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水平。
⑦使用者将有保险保障
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用户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
这意味着,你若再对共享单车“下黑手”或不文明骑行,可能连坐飞机、住酒店、买房都要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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