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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眉山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7-05-31 11:18

[摘要]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眉山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眉山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

2014-02-19眉府函[2014]7号 眉府函〔2014〕7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新一轮眉山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及 基准地价的通知

东坡区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眉山市中心城区新一轮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国土资源厅评审验收,现予以公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眉山市中心城区新一轮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为:东至岷东大道、西至眉山火车站、南至崇礼镇规划路、北至蒲仁路(太和镇),面积为87.70平方公里。

二、按土地用途眉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分商服、住宅、工业三类用地。其中:商服和住宅用地各为5个级别,工业用地2个级别,各用途土地级别的具体范围见附件1。

三、眉山市中心城区新一轮各类用地基准地价按附件2执行。该基准地价是征收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的依据,不作为具体出让宗地的价格,出让土地时,必须依据土地条件评估出让底价,按照国家规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等方式进行。

四、眉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等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公布实施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执行。过去与本通知不一致的眉山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眉山市城区各土地级别范围及各级别内主要街道分布表(商服、住宅、工业)

2.眉山市城区商服、住宅、工业三类用地基准地价表

3.眉山市城区商服、住宅、工业三类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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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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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2.5、住宅用地2.2、工业用地≥1.0;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

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用地,无他项权利限制。

备注:

1.工业限制区的价格参照一级工业用地的价格;

2.工业园区范围以依法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准。

标签:眉山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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