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彭山区分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受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彭山区分局委托,我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2018(P)—29、30、31、32、33、34、3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人或其实际控股股东需为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杂志公布的榜单为准);
(二)竞买人或其实际控股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
(三)土地竞买人须在土地拍卖前资格审查时提交经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盖章的概念性方案,持盖章方案到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四)本次公开拍卖地块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买;
(五)竞得人取得土地后须3个月内开工建设,3年内建设竣工。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文件
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17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网(//www.msggzy.org.cn/FrontPengShan/)下载地块的拍卖文件。
五、竞买保证金
此次拍卖地块竞买保证金通过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任意一个)网银交纳,如需参加竞买,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帐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6时00分。
六、拍卖会时间及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承办,定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10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底楼拍卖大厅)举办。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彭山区分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将在2018年5月18日9时至9时50分,对竞买申请人进行纸质报名资料的审查。通过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将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取得应价牌后方能参加拍卖会。如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未在2018年5月18日9时50分前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
联系地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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