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我市印发《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年底前,在眉山市本级登记的企业将全面实行名称自主申报。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让企业有更多自我决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权利,日前,我市印发《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年底前,在眉山市本级登记的企业将全面实行名称自主申报。
根据方案,眉山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适用于在眉山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冠“眉山市”或“眉山”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及相关管理活动。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应当由市场监管总局、省工商局核准和有特殊需要的企业名称外,由申请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有关规则即可自主申报。
“自主申报方案实行后,申请人自己在家就能进行申报,免去了跑柜台申报的不便,这将给申请人带来很大的方便。”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相关负责人说。此外,还将建立健全企业名称争议纠纷处理机制,强化不适宜企业名称的纠正措施,引导企业遵守诚信原则,有效防范违背公序良俗、欺骗误导公众及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等情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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