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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爆!洪雅县一次性放出八宗住宅兼商业用地

——洪雅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8-05-09 09:47

[摘要] 洪雅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依法对洪雅县HYP(2017)04、05号、HYP(2018)01-06号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注:1、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如有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款的支付和拍卖成交的法律有效性,竞得人不得以此要求撤销拍卖成交结果或减少拍卖成交价款。

2、开发建设要求:HYP(2017)04、05号宗地需在交地后60日内开工建设,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的,自约定竣工次日起每日按土地成交价款的3‰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其他严格按照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洪规设〔2017〕第4号)及《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柳江镇红星村、瓦屋山镇叶嘴等三个出让地块中居住停车位调整的函》执行,其中停车位按0.5—1个/100㎡建筑面积执行。

HYP(2018)01号宗地竞得人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查,其他严格按照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2017〕78号及洪规发〔2015〕87号)执行。

HYP(2018)02号宗地严格按照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洪规设〔2017〕第14号)执行。

HYP(2018)03、04号宗地严格按照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洪规设〔2017〕第15号)执行。

HYP(2018)05号宗地严格按照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洪规设〔2017〕第11号)执行。

HYP(2018)06号宗地交地后60日内开工建设,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其他严格按照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洪规设〔2017〕第13号)及《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柳江镇红星村、瓦屋山镇叶嘴等三个出让地块中居住停车位调整的函》执行,其中停车位按0.5—1个/100㎡建筑面积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二)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三)本行政区域内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在其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组织,四川眉山恒信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五、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必须开通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企业网银须智博版)或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建议合理设置当日转款限额),并在2018年5月29日16时00分前按网上报名方式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洪雅县HYP(2017)04、05号、HYP(2018)01-06号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文件》即洪资交拍告(2018—6)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16时00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5月30日10时00分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45号农行大楼9楼)。竞买人应在2018年5月30日9时00分至9时50分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申请资料。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通过审查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和四川眉山恒信拍卖有限公司将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凭应价牌参加拍卖会。

七、联系地址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标签:眉山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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