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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环境影响二次公示

眉山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8-09-30 08:55

[摘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35号)的要求,现将本规划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各职能部门及公众意见。

《眉山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35号)的要求,现将本规划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各职能部门及公众意见。

一、规划背景

眉山位于四川盆地成都平原西南部,岷江中游和青衣江下游的扇形地带,成都--乐山黄金走廊中段,是成都平原通联川南、川西南、川西、云南的咽喉要地和南大门。从地理位置看,地跨东经102°49′-104°43′,北纬29°24′-30°21′之间。北接省会成都,东邻内江、资阳、自贡,南连乐山,西接雅安,是天府新区、成都经济区和大峨眉国际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发展理念的提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规划发布,国家发展战略思路强调以人为本,由单纯注重效率向效率与公平兼顾、由注重“增长”的发展观向科学发展观转变,上位规划和发展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为了适应新时期眉山市社会经济发展态势,紧抓成都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国家重点培育成渝城市群等发展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改革要求,更加有效地统筹眉山市域城乡统筹发展和指导城市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的要求,眉山市人民政府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编制《眉山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在规划初稿完成后,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眉山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规划概述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

近期为2017-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远景为2050年。

2、规划层次与范围

本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①市域:包括东坡区、彭山区和仁寿、青神、丹棱、洪雅等4个县的全部行政辖区,总面积约7186平方公里。

②规划区:包括东坡区、彭山区全部行政辖区,总面积约1794平方公里。

③中心城区:包括东坡和彭山区的核心城区。东至岷江新区东环线,西至工业大道,南至G351,北至彭山北路,总面积约386平方公里。

3、规划城市规模

①市域人口规模和城镇化水平

规划到2025年,市域户籍人口规模约为365-370万人,常住人口规模约为335-34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56%,城镇人口约为180-190万人。

规划到2035年,市域户籍人口规模约为375-380万人,常住人口规模约为375-38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68%,城镇人口约为250-265万人。

②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规划到2025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75万人。

规划到2035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100万人。

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到2025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7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人以内。

规划到2035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为10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人以内。

4、市域规划

①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延续上版总规思路,坚持“对接区域、突出重点”的空间战略,强调“中心聚集”的理念,规划在眉山市域构建“三轴两带一片”的城镇空间结构。

②市域产业发展策略

围绕“双七双五”产业,壮大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端成长型产业,提升农产品及食品加工、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智能经济、分享经济等未来产业和新经济。

③产业空间布局

基于“三轴两带一片”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的,引导重点产业园区向城镇集聚区和主要发展轴线布局,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城融合。在市域范围内形成11个重点工业园区、4个重点物流园区和5个重点农业片区。

5、中心城区规划

城市发展方向:综合考虑新形势下城市发展动力、用地评价和现状建设情况,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为东进,北拓,西移,南控,中优。城市生活服务功能向北延伸,产业功能向西拓展,休闲旅游、教育、高端服务功能向东推进,南部不作为城市主要发展方向,中部打造城市绿心,以生态功能为主。

城市空间结构:规划提升中心城区环境品质,契合传统城市营造理念,自然山水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形成“双城一体、蓝绿交织、组团布局”的空间结构。

①双城一体:指东坡城区和彭山城区两大城区,从公共服务、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强东坡、彭山之间的一体化建设。

②蓝绿交织:指山、水、绿网交织在一起,由中心城区庙儿山、彭祖山等山体,岷江、醴泉河、水碾河、通惠河等滨水绿廊,重要交通生态廊道,湿地公园以及周边农林用地等共同构筑的生态绿网,形成良好的生态景观环境。

③组团布局:指由生态廊道、交通廊道自然分割,东坡城区主要形成东坡北组团、东坡南组团、经开新区组团、金象组团、岷东组团、崇礼组团六大组团,彭山城区主要形成彭北组团、彭南组团、彭西组团三大组团。

三、眉山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现状

空间结构现状:从空间发展方向上来看,历版的中心城区规划思路一直延续向北和向西的战略,并逐步提出向东跨江发展。现行的2010版总规提出“分片区+带状组团式”发展模式,主要向北、向东发展,适当向西发展,通过以生态绿地间隔形成东中西三大片区。

产业发展现状:2016年,人均GDP达到5605美元,从城镇化率(43.4%)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45%)来看,眉山尚处于工业化发展的初期阶段,工业仍然是眉山经济增长的支性推动力。

基础设施建设现状:①供水设施:各区县内均设有相应给水设施,目前在东坡区、仁寿县已形成跨区域供水格局。市域范围内已建有城市集中供水厂共10座;②排水设施:除中心城区外,各县均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市域范围内已建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共11座,其中2座在建;③环卫设施:市域范围内现状建有三座卫生填埋场、一座垃圾焚烧厂和一座危险废物处理厂。

资源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在城市空间布局特别是工业区布局、产业资源环境效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气和水环境容量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四、规划协调性分析

《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总体上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及其战略环评、《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四川省工业“7+3”产业发展规划》、《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四川“十三五”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等上层位规划;亦与眉山市十三五国民经济规划、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水资源利用、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相协调;城市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

五、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在处理好城市建设、工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三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不会造成区域大气、地表水及声环境质量超标,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大气、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功能区划;对于中心城区而言,通过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及产业布局、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监控及集中居住区等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监控、加快城区绿化建设、合理规划道路交通、改善能源结构等,更有利于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及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而言,本轮总规在上版总规基础上对中心城区进行了更为合理的布局,在完善区域环保基础设施的情况下,规划环评认为总规的实施将更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六、规划实施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

(1)调整能源结构,逐步加大天然气、电能以及其它清洁能源的比重;

(2)严格审批各类排放污染项目,提高清洁生产准入要求,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3)加强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合理安排工业布局。

(4)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施工、道路运输和堆场管理的扬尘污染控制。

(5)在各区域环境保护规划中落实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源治理的相关内容。

2.水环境

①通过产业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力度。

②加快推动眉山市县区乡镇以及农村集中居住点的污水厂(站)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或改造,推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的能力和效率,做到达标排放。

③制定“十三五”眉山市重点流域的水环境防治计划,加快小流域沿岸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完善配套管网。

④对区域内各地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严格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要求进行管理和保护,明确地表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和保护要求。

3.声环境

①铁路、城际轨道、过境公路两侧不得紧靠规划居住用地,并设置足够的绿化隔离带,局部地段增设屏障措施;对城市道路敏感地段实行限速、禁止鸣笛、规定车流量

②加强工业噪声管理与防治。工业生产使用固定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的单位,必须实行排污申报登记,采取防治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③加大对有关防治建筑施工噪声的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防止建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①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

②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集、中转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和效率。

③从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角度控制各市工业固废产生量,引导企业系统内部减量化和循环利用,降低单位产品固体废物产生量。

5.生态环境

①保加强干流及主要支流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沿江绿化和生态林带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②在重点流域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实施荒山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土地整理开发及坡耕地治理改造,积极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

③加大生态示范区建设力度,搞好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村、长防林工程示范项目,增大森林覆盖率。

④重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保护区内及周边的建设活动、排污活动进行控制。

七、规划环评总体结论

通过对规划方案的深入分析,结合眉山市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规划环评认为,眉山市区域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利用均可支撑眉山市市域及中心城区规划至远期规模。

但区域大气和水环境承载力脆弱,大气及水环境容量紧张是城市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分析认为,眉山市工业、生活及农村面源均尚存在较大的减排潜力。为此,规划环评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建议。评价认为,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和建议,区域大气和水环境容量方可支撑城市发展。

同时,本轮城市总规及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目标,在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及建议前提下均可实现。

规划提出的全市范围以及中心城区的环境目标、城市功能定位及产业方向与布局、城市发展规模、城市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主要环保基础设施规模与布局、环保目标指标以及综合交通规划等各项规划内容总体而言从环保角度是合理的。同时,针对其中不足之处,规划环评提出了相应建议措施,特别是在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布局、城市功能分区、环保目标指标、交通规划等方面提出了优化完善建议。在此前提下,规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区域各环境要素超标,可克服区域水环境质量、城市发展空间及布局等制约因素。

综上,规划环评认为,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总体上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基本原则,采纳并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及建议后,可有效缓解区域资源环境的制约问题。从环保角度分析,在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优化调整意见、环保对策措施及区域污染负荷削减目标等措施后,《眉山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总体可行。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规划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2、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江乡路建设大厦栋附楼

联系方式:38195949 

Email:342449131@qq.com

(2)承担规划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

邮编:210042

联系方式:025-86773156          
Email:24874423@qq.com
 

标签:眉山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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